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《海上交通安全法
文章目录
一、海上人命救助优先原则的演变与确立
二、海上人命救助优先原则的现实困境
(一)海上人命救助的义务性
(二)海上人命救助的无偿性
(三)海上人命救助的过失责任
三、我国海上人命救助促进机制的缺憾
(一)对社会救助力量的保障不足
(二)对纯生命救助的激励乏力
(三)刑事约束机制的缺失
四、我国海上人命救助促进机制的完善路径
(一)加大对社会救助力量的保障力度
(二)推行海上人命救助专项奖励基金
(三)增设海上见危不救刑事罪名
五、结语
文章摘要:最新修订的《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确立了海上搜救中人命救助优先于财产救助和环境救助的原则,但由于海上人命救助具有义务性、无偿性的特点,以及适用过失责任制度,海上人命救助的积极性不高,海上人命救助优先原则面临着难以落实的现实困境。针对我国海上人命救助促进机制存在的社会救助力量保障不足、激励机制乏力以及刑事约束机制缺失等问题,采用规范分析方法,结合我国的法律实践基础,提出完善我国海上人命救助促进机制的可行性建议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DOI:10.16176/j.cnki.21-1284.2022.10.007
论文分类号:D922.14